能效认证 能效认证又称能源效率认证,是附在耗能产品或其最小包装物上,表示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签,目的是为用户和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高能效节能产品。
目前,世界上已有37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能效认证制度,成功地减缓了电器、设备等能源消耗的增长势头,在鼓励技术开发、市场竞争、高效产品的销售以及市场转换等方面也非常有效,取得了显著的节能、环保和经济效益。有关资料显示,世界各国因实施能效认证计划每年节能价值达8亿美元。
能效认证是一个市场准入概念,它直观地明示了家电等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从而给消费者提供判断家电产品是否节能的重要指标。2004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能源效率认证管理办法》,标志着能效认证制度在我国正式建立。该办法按能效比将节能分为5级,1级最为节能,5级能效最低。我国能效认证制度采用的是“企业自我申明+备案+社会监督”这一国际通行实施模式。
作为我国能效认证制度建设的第一步,家用电冰箱和房间空调器能效认证制度已于去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根据第一批能效认证产品目录及相关要求,自2005年3月1日起,凡中国生产、销售、进口的家用空调和冰箱必须贴上“中国能效认证”标签,没有认证的产品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近两年的实践证明,能效认证制度能促进产品能效的提高和节能技术的进步,推动用能产品市场向高效市场的转换,在规范用能产品市场、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基于严峻的能源形势和显著的实施成效,能效认证制度的深入推广势在必行。今年9月18日,电动洗衣机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也纳入能效认证产品目录之中,对于相关企业来说,它们面临的不仅是挑战,还有更多的机遇。
从明年3月1日起,家用洗衣机和小型中央空调不贴能效认证将不得进入市场销售。记者从中国能效认证管理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根据《能源效率认证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制定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认证的产品目录(第二批)》、《电动洗衣机能源效率认证实施规则》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能源效率认证实施规则》(2006年第65号公告),自2007年3月1日起对电动洗衣机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这两个产品开始实施能源效率认证制度。
根据最新公告,实行能源效率认证的第二批产品目录包括:电动洗衣机(额定洗涤容量为1.0至13KG的家用电动洗衣机。不适用于没有脱水功能的单桶洗衣机和搅拌式洗衣机)和单元式空调机(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不适用于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和变频空调机)。
在第二批目录出台之后,下一批的目录新成员还将有变频空调、燃气热水器、汽车、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等产品。
如何申请中国能效认证?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17号令发布的《能源效率认证管理办法》,能效认证制度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颁布四批目录,覆盖15种产品,包括明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计算机显示器和复印机等办公设备。
能效认证制度有别于大家熟知的CCC标志或节能认证制度,采用的是企业自我声明+备案+监督管理的模式。为方便企业申请能效认证,对其检测和备案流程说明如下。
第一步:产品检测
能效检测应在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依据相应能源效率国家标准检测合格之后,我中心出具能源效率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是产品能效认证所标注能耗指标的重要依据。报告原件要提交给能效认证管理中心审核和备案。
第二步:制作能效认证
为了维护认证制度的严肃性、便于市场监督、有效提高消费者对认证的认同和认知能力,中国能效认证的样式有严格的统一要求。各类产品的能效认证,形状、颜色、图案和整体布局等基本样式保持一致,但尺寸和能耗指标不同。因此,企业应按相应产品实施规则的要求制作能效认证。
请点击下载CorelDRAW格式的可编辑的能效认证样本。用CorelDRAW 11.0以上版本(带方正字库)打开,标注生产者名称、规格型号、能效等级和能效指标。能效等级和能效指标应根据检测报告确定。能效指标应不超过相应能效等级的取值范围,被测样品的能效指标应能满足能效认证中的标注值。
能效认证要用80克及以上铜版纸印刷,用不干胶粘贴在产品或最小包装的明显位置。备案时要提供一个认证样本进行审核。
第三步:网上填写备案信息
注册成功后登录,添加产品备案相关信息,主要是能效认证所标注的信息。
更详细的信息,请参考中国能效认证网首页左边的“办事指南”栏目。
第四步:递交备案所需文本材料
向中国能效认证管理中心递交以下文本材料:
生产者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能效认证备案企业信息表;
能效认证样本;(见第二步)
能效认证备案表;
能效检测报告;(见第一步)
涉及品牌授权或OEM生产时,需要提供:
品牌使用授权书;
能效认证备案OEM声明;
如果生产者是境外注册的企业,进口商也是责任方之一,因此还需要提供:
进口商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进口商企业信息表;
进口商与境外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能效认证管理中心收到书面备案材料后,一般10工作日之内反馈或整改。备案完成后将在中国能效认证网公示,相关信息可按备案号、生产者名称或型号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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