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指令(73/23/EEC)]一般简称[低电压指令(LVD)],其强制实施日期为1997年1月1日。
这里所谓的[低电压]非指3伏、5伏、或12伏。依指令开宗明义第一条的说明:[本指令所称之“电气设备”,
系指设计使用在交流电压50V~1,500V,及直充电75V~1,500V之间的所有产品]。
例如:家电产品(EN60335)、灯具产品(EN60598)、视听产品(EN60065),
信息产品(EN60950)、电性机械(EN60204)、量测仪器(EN6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