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TR certificate/海关联盟CU-TR合格证书

CU-TR certificate/海关联盟CU-TR合格证书

一、海关联盟( 欧亚经济共同体介绍)
根据协议2007年10月6日成立海关联盟成员:Республика Беларусь(白俄罗斯), Республика Казахстан
(哈萨克斯坦)和 Российская(俄罗斯) 。2010年7月6日,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签署的《海
关法》开始生效,标志着三国关税同盟正式运行。

税同盟是指两个及以上国家签署协定,建立统一关境(Таможенная территория ),在统一关境内,缔约国
相互减让或取消关税,对原产于非缔约国商品实行统一进口税率,并采取统一的对外贸易政策。关境又称税
境或关境域,指海关法适用的区域。关税同盟成员国之间,即在统一关境内没有贸易壁垒,彼此间贸易完全
自由。关税同盟产生于欧洲,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组织形式之一。俄、白、哈关税同盟对上海合作组织
的影响,取决于关税同盟的宗旨、职能及其经济基础。

2013年10月9日:召开欧亚经济委员会常务会议第八次会议,通过决议如下:N57.批准针对某些类 型生活用
冷冻设备的海关联盟统一海关税则进口海关关税税率;N58.依据俄罗斯联邦在WTO框架内的 义务批准针对某
些类型商品的海关联盟统一海关税则进口海关关税税率;N59.延长针对某些类型人 造纤维的海关联盟统一海
关税则进口海关关税税率的有效期限;N60.修改针对某些类型水果加工制 品的对外经济活动统一商品编码和
海关联盟统一海关税则;N61.在欧亚经济委员会中建立海关立法 落实工作组;N67.关于牛奶和奶制品安全海
关联盟技术规章;N68.关于肉和肉制品安全海关联盟技 术规章。

2013年10月1日:召开欧亚经济委员会联席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其中重要决议如下:N205.确定针 对某些类
型动物皮革的海关联盟统一海关税则进口海关关税税率;N215.批准建立2013-2014年海关 联盟对外和相互贸
易一体化信息系统措施规划;N216.修改海关联盟对外经济活动商品编码。 

二、海关联盟认证|CU-TR认证介绍

 认证发展历程

· 1995年俄、哈、白、乌、塔、吉6国签署建立关税联盟,成立统一关税区、取消海关监管和统一经济
   空间(Единоеэкономическоепространство)的协议,在此协议基础上
   成立了欧亚经济共同体(ЕврАзЭС)。

· 2007年普京在独联体—集安组织—欧亚经济共同体领导人峰会上声明,俄白哈三国将在欧亚经济共同
   体框架内建立关税联盟(Таможенныйсоюз)和超国家委员会,实行统一海关监管。

· 2008年12月12日三国成立超国家机构—关税联盟委员会(КомиссияТаможенного
  союза)。

· 2009年6月,三国又明确提出关税联盟正式运营的时间表和领土范围。

· 2009年11月27日,欧亚经济共同体政府间委员会(Меж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ыеСове
  ты) (俄白哈关税联盟的最高机构)在明斯克召开会议,签署了确定在欧亚经济共同体框架内建立关税
  联盟的一揽子协议。

· 2010年1月1日起俄白哈三国关税同盟启动,对外实行统一进口关税(部分商品有过渡期)。7月6
   日起,关税同盟海关法正式生效。

· 2011年7月1日起三国间建立了统一海关空间,取消海关关境。

 

关于俄、白、哈关税同盟介绍《俄、白、哈关税同盟及对上海合作组织的影响》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
东欧中亚研完所研究员的介绍,2012-4-22 21:35:34  来源:《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11年第7期

海关联盟法律基础: 

1、 Государства участники Таможенного союза и его в
    ысший орган 海关联盟最高权利机构的成员

2、 Цели и задачи Таможенного союза 海关联盟的目的和目标

3、 Решения высшего органа Таможенного союза 海关联盟的最
  高权力机构

4、Формирование договорно-правовой базы таможенног
  о союза (Материалы презентации к 25-му заседанию М
  ежгоссовета ЕврАзЭС в Петербурге)海关联盟法律框架(第25届欧亚
  经济共同体委员会在圣彼得堡的演示材料)。 

海关联盟主要海关法规:2009年11月27日,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三国元首共同签署了包括《海关
同盟海关法典》在内的9个文件。俄罗斯已新修订的《关税同盟海关法典》取代原来的《海关法典》。《关
税同盟海关法典》的有关规定基本符合《WTO海关估价协议》的要求。

Product Certification Systems of Belarus, Russia & Kazakhstan merge into a single CU System

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合并成一个统一的海关联盟CU认证体系。 

俄罗斯关于各认证法规日程过渡一览表:

1.1993年开始GOST Certification/俄罗斯GOST认证

  包括:GOST 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和GOST R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2. 2003年开始出现,GOST-TR Certification/俄罗斯技术法规认证,2008年到2011年陆推出多部俄罗斯
  技术法规;

  包括:TR 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和TR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3. 2010年开始执行Customs Union Certification/

  海关联盟认证(CU Certificate ),为自愿性;

以上证书过渡日期:直到2015年3月15日,所有以前签发的各种合格证书到这个日期为止作废)

4. 2013年2月15日开始正式生效,海关联盟技术法规认证(CU-TR)/Technical Reglaments Certification
   for Customs Union(包括:CU-TR Certification for Customs Union和CU-TR Declaration 
   Certification for Customs Union)。

GOST认证证书过渡日期:

2011年9月2日前取得的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到证书有效期结束;

2011年9月2日至2013年2月15日期间取得的GOST证书,最迟有效期到2015年3月15日; 

未被海关联盟CU-TR认证取代的产品:(依旧执行各国原因认证)清单如下: 

注意:1、自愿性GOST-R证书依旧存在,没有被海关联盟CU-TR技术法规取代;

          2、高压电器(交流电压大约1000V或直流电压大约1500V的高压产品)依旧存在GOST-R符合性
                声明,没有被海关联盟CU-TR技术法规取代;

         3、俄罗斯原有的其他各部门许可证,没有被海关联盟CU-TR技术法规取代。

         4、医疗器械产品没有被海关联盟技术法规取代,依旧执行俄罗斯医疗器械注册证和GOST-R符合
               性声明;

         5、电信和通讯产品依旧执行俄罗斯电信入网许可证或射频认证和GOST-R符合性声明证书。 

海关联盟TRCU认证和GOST-R认证(GOST-TR)的区别 

区别

海关联盟TRCU认证或声明

GOST-R认证(GOST-TR)

实施日期

2013年2月15日开始逐步实施

2013年2月14日以前。

主管机关

海关联盟经济委员会(欧亚经济委员会CB0DA)

俄罗斯联盟计量署

适用范围

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

俄罗斯

证书持有人

只能是三国公司或其授权后

任何客户

认证依据

海关联盟技术法规 TP TC

GOST强制性清单和俄罗斯技术法规TP

证书有效期

单次,1年,3年,5年

最迟过渡到2015年3月15日

认证标志

 

 

认证时间

3-5个工作日

3-5个工作日

工厂审核

有ISO9001免除

有ISO9001免除

 海关联盟主要认证法规:

1、Сертификат соответствия/ декларация о соответствии в Системе сертификации ГОСТ Р либо 
сертификат соответствия/ декларация о соответствии по Единой форме Таможенного союза, для 
продукции по перечню, утвержденному Решением КТС от 7.04.2011 № 620根据中央政府法令2011年
4月7日№620《海关联盟强制性认证清单合格证书/产品GOST-R认证系统/合格声明/符合性声明》

2、Даты вступления основных технических регламентов Таможенного союза и сроки действия 
сертификатов соответствия/ деклараций о соответстви/海关联盟证书技术法规清单和实施日期。

 三、海关联盟技术法规清单和实施日期 

海关联盟CU-TR技术法规生效日期:2013年2月15日开始根据以下管制清单分阶段实施。根据法规实施日期
起三国(俄、哈、白)凡属于海关联盟(CU)管辖下的产品,必须申请CU-TR认证。届时,三国将中止颁发
原有各自独立的认证证书,包括:(俄罗斯的GOST-R证书,白俄罗斯的GOST-B证书,哈萨克斯坦的GOST
-K证书)。

编号

海关联盟法规编号

海关联盟技术规范名称

生效日期

1.

ТР ТС 001/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железнодорожного подвижного состава关于铁路机车车辆的安全性

2014.8.1

2.

ТР ТС 002/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высокоскоростного железнодорожного транспорта关于高铁运输安全的安全性

2014.8.1

3

ТР ТС 003/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инфраструктуры железнодорожного транспорта关于高铁运输地面设施的安全性

2014.8.1

4

ТР ТС 004/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низковольтного оборудования关于低电压设备的安全性

2013.2.15

5.

ТР ТС 005/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упаковки关于包装的安全性

2012.7.1

6.

ТР ТС 006/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пиротехнических изделий关于烟花爆竹产品的安全性

2012.2.15

7

ТР ТС 007/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продукции, предназначенной для детей и подростков关于青少儿用品的安全性

2012.7.1

8

ТР ТС 008/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игрушек关于玩具产品的安全性

2012.7.1

9

ТР ТС 009/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парфюмерно-косметической продукции关于美容化妆品的安全性

2012.7.1

10.

ТР ТС 010/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машин и оборудования关于机械设备的安全性

2013.2.15

11.

ТР ТС 011/2011

Безопасность лифтов关于电梯的安全性

2013.4.18

12.

ТР ТС 012/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оборудования для работы во взрывоопасных средах关于爆炸环境中使用的设备安全性(防爆产品)

2013.2.15

13

ТР ТС 013/2011

О требованиях к автомобильному и авиационному бензину, дизельному и
 судовому топливу, топливу для реактивных двигателей и мазуту关于对汽车
 和航空用汽油、柴油、船舶燃料、喷气式发动机燃料和重油的要求

2012.12.31

14

ТР ТС 014/2011

Безопасность автомобильных дорог关于机动车道的安全性

2015.2.15

16

ТР ТС 015/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зерна关于粮食的安全性

2013.7.1

15

ТР ТС 016/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аппаратов, работающих на газообразном топливе关于使用气体燃料的设备安全性

2013.2.15

17

ТР ТС 017/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продукции легкой промышленности关于轻工业品的安全性

2012.7.1

18

ТР ТС 018/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колесных транспортных средств关于轮式车辆的安全性

2015.1.1

19

ТР ТС 019/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средств индивидуальной защиты关于个人防护用品的安全性

2012.6.1

20

ТР ТС 020/2011

 Электромагнитная совместимость технических средст技术产品的电磁兼容性

2013.2.15

21

ТР ТС 021/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пищевой продукции关于食品的安全性

2013.7.1

22

ТР ТС 022/2011

Пищевая продукция в части ее маркировки食品及其标签

2013.7.1

23

ТР ТС 023/2011

Технический регламент на соковую продукцию из фруктов и овощей蔬果汁产品的技术规范

2013.7.1

24

ТР ТС 024/2011

Технический регламент на масложировую продукцию油脂产品的技术规范

2013.7.1

25

ТР ТС 025/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мебельной продукции关于家具产品的安全性

2014.7.1

26

ТР ТС 026/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маломерных судов关于小型船舶的安全性

2014.2.1

27

ТР ТС 027/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отдельных видов специализированной пищевой продукци
 и, в том числе диетического лечебного и диетического профилактического
 питания关于一些专门食品,如食疗食品以及饮食预防营养品的安全性

2013.7.1

28

ТР ТС 028/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взрывчатых веществ и изделий на их основе关于炸药和相关
产品的安全性

2017.1.1

29

ТР ТС 029/2011

Требования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пищевых добавок, ароматизаторов и технологич
 еских вспомогательных средств食品添加剂,香料和加工助剂安全性要求

2013.7.1

30

ТР ТС 0302011

О требованиях к  смазочным материалам, маслам и специальным жидкостям关于润滑材料、润滑油和特殊液体的要求

2014.3.1

31

ТР ТС 031/2011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сельскохозяйственных и лесохозяйственных тракторов и прицепов к ним关于农林业用拖拉机及拖车的安全性

2015.2.15

32

ТР ТС 033/2013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молока и молочной продукции»

关于牛奶和乳制品的安全

2014.5.1

33

ТР ТС 034/2013

«О безопасности мяса и мясной продукции»关于肉类食品的安全

2014.5.1

 四、关于海关联盟申请公司(持证公司)的要求: 

1、根据《海关联盟技术法规》,在做EAC认证时,一定要有海关联盟公司(俄、哈、白)作为认证法定
      代表;因此申请CU-TR合格证书的时候需要提供海关联盟代表/申请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Огрн)、
      税务总局签发的企业税务登记证(инн/ kпп)、公司详细信息(名称、法定地址、法人代表、电
     话,传真、邮件)等。

2、法定代表作用:

   在认证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认证完成后,接受客户反馈,投诉,召回等工作。

3、法定代表可以是您的客户—海关联盟公司(俄、哈、白)进口商,也可以委托一家海关联盟公司
  (俄、哈、白)合法公司成为您的法定代表。

4、您的客户(进口商)成为您的法定代表:

   优点:省钱,省力

   缺点:证书只能客户(进口商)持证,证书只能进口商使用,其他任何客户不能使用。

5、委托法定代表(我们提供代表服务):海关联盟境内的代表签订该制造商的认证产品无论销售给任何客
     户都由该海关联盟境内的代表承担产品在海关联盟境内(俄、哈、白)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的授权
     协议方可以变为申请公司是制造商公司+海关联盟境内代表公司同时持证.

   优点:证书持证为:法定代表+制造商,制造商也同时持证,这样证书可以给任何海关联盟公司(俄、
   哈、白)进口商,不受限制

   缺点:每年需要花费一笔委托费用。

 关于海关联盟CU-TR认证持证公司的规定:

1)、CU-TR合格证书持证人(申请人):根据海关联盟技术法规,法规规定对于海关联盟合格证书持证人
   (申请人)必须为海关联盟境内注册的法人公司或经海关联盟境内注册公司授权转让权利的代理商。证
    书责任应该由申请人(海关联盟境内法人公司持证人或其协议的海关联盟代理商)承担。

2)、CU-TR符合性声明持证人(申请人):必须为贸易合同的海关联盟境内注册的法人公司。

 四、关于海关联盟申请公司(持证公司)的要求: 

1、根据《海关联盟技术法规》,在做EAC认证时,一定要有海关联盟公司(俄、哈、白)作为认证法定代表;
     因此申请CU-TR合格证书的时候需要提供海关联盟代表/申请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Огрн)、税务总局
     签发的企业税务登记证(инн/ kпп)、公司详细信息(名称、法定地址、法人代表、电话,传真、邮件)等。 

2、法定代表作用:

    在认证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认证完成后,接受客户反馈,投诉,召回等工作; 

3、法定代表可以是您的客户—海关联盟公司(俄、哈、白)进口商,也可以委托一家海关联盟公司(俄、哈、
     白)合法公司成为您的法定代表; 

4、您的客户(进口商)成为您的法定代表:

      优点:省钱,省力

      缺点:证书只能客户(进口商)持证,证书只能进口商使用,其他任何客户不能使用。

 5、委托法定代表(我们提供代表服务):海关联盟境内的代表签订该制造商的认证产品无论销售给任何客
      户都由该海关联盟境内的代表承担产品在海关联盟境内(俄、哈、白)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的授权
      协议方可以变为申请公司是制造商公司+海关联盟境内代表公司同时持证.

   优点:证书持证为:法定代表+制造商,制造商也同时持证,这样证书可以给任何海关联盟公司(俄、哈、
白)进口商,不受限制

   缺点:每年需要花费一笔委托费用:  

2、关于海关联盟CU-TR认证持证公司的规定;

1)、CU-TR合格证书持证人(申请人):根据海关联盟技术法规,法规规定对于海关联盟合格证书持证人
(申请人)必须为海关联盟境内注册的法人公司或经海关联盟境内注册公司授权转让权利的代理商。证书责
任应该由申请人(海关联盟境内法人公司持证人或其协议的海关联盟代理商)承担。

2)、CU-TR符合性声明持证人(申请人):必须为贸易合同的海关联盟境内注册的法人公司。

2、如果希望制造商持证,证书可以通用三国(俄、哈、白)任何客户,必须要求制造商和海关联盟境内的
代表签订该制造商的认证产品无论销售给任何客户都由该海关联盟境内的代表承担产品在海关联盟境内(俄、
哈、白)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责任的授权协议方可以变为申请公司是制造商公司+海关联盟境内代表公司同时
持证。这样制造商持证的CU-TR合格证书可以通用三国(俄、哈、白)制造商的任何客户。

为此我们有2种解决办法可以提供解决:

1)制造商自己提供俄罗斯的子公司或进口商客户作为海关联盟境内的代表并签署承担所有产品责任的协议后,
这样我们可以为中国制造商公司和海关联盟代表同时持证,这样制造商持证的CU-TR合格证书可以通用三国
(俄、哈、白)制造商的任何客户!!!

2)如果制造商没有客户或子公司作为海关联盟境内的代表来承担责任和签署协议,我们也可以提供海关联盟
境内代表服务,为制造商持证,具体代表费用另算。

海关联盟CU-TR合格证书:

海关联盟CU- TR合格证书(Technical Regulations of the Customs Union conformity Certificates:该明证书只
能国外客户(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作为申请人,由海关联盟统一认证注册的认证机构和检测实验室
(中心)签发合格证书;样品测试和工厂审核将必须;(目前强制性清单中规定合格证书的产品才可以申请此类证
书)。

海关联盟CU-TR合格证书特点:

1、 (*海关联盟CU-TR的申请人持证公司必须是俄白哈三国境内的企业,中国工厂作为制造商体现在证书
   上,证书只能进口商使用其他客户不能使用;如果需要中国制造商持证通用三国任何客户,需要制造商
   和海关联盟代表签订承担该制造商所有出口产品质量责任的授权协议,如果客户没有代表我们可以提供
   代表和协议,这样证书可三国通用,费用另算);

2、 该批量认证比较困难,必须样品到俄罗斯测试和国外专家到工厂审核; 

3、 海关联盟强制性清单中(属于合格证书管制的产品才可以申请此类证书)只非常少的产品可以申请该
    证书。

4、海关联盟CU-TR技术法规证书有效期分为:单批次,1年有效期,3年有效期,5年有效期; 

5、海关联盟CU-TR证书认证时间:资料审核后,批量电子版证书1-2周,如果需要工厂审核需要2个月左
   右,正本寄到中国1周左右。  

海关联盟申请认证程序:

第一步:客户提供申请文件

第二步:报价

第三步:双方签订合同

第四步:客户支付50%预付款;

第五步:认证中心专家开始认证工作

        1、 确定认证方案和评审技术文件

        2、 根据法规准备测试报告和技术文件

        3、 (必要时需要样品测试和工厂审核)

第六步:认证中心出具证书内容草稿

第七步:客户检查和确认草稿

第八步:认证中心制作证书

第九步:证书确认件客户确认和支付50%尾款;

第十步:邮寄证书原件给客户,客户贴标签。 

五、海关联盟CU-TR产品认证流程

产品CU-TR认证的流程包括:

提出认证申请; 

抽取样品,对样品进行一致性检查并进行测试; 

工厂检查(如果选定的认证方案有此规定); 

签发证书或拒绝出具符合性证书的决定; 

EAC标志的使用; 

对获证产品实施监督检查(如果选定的认证方案有此规定); 

当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及符合性标志使用不当时提出整改措施; 

通报认证结果。下面对流程中的7个步骤进行说明。

1. 提出认证申请

(1)  需对产品进行认证的申请人向有关的认证机构提出申请。当申请人没有有关认证机构和相产品认证程序的
信息时,可以在海关联盟CU-TR认证委员会机关查取认证机构的相关信息(http://fsa.gov.ru/index/staticview/id/70/   )。

(2) 如果有若干个该产品的认证机构,申请人有权向其中的任何一个提出申请。

(3) 如果在提出申请时没有相应的认证机构,则可向海关联盟CU-TR认证委员会或在其职权范围可实施认证工作
的海关联盟授权机构执行权力机关提出申请。

(4)  认证机构对申请进行审理并在收到申请一个月内将决定通知申请人。有关申请的决定包括:类产品的认证程序
和认证条件;认证方案;必需的技术条件目录、能够对产品实施检测的被认可的室名录以及可以对生产或质量体系
实施认证的机构名录。

申请人可以选择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和检查机构。

2. 抽取样品,对样品进行一致性检查并进行测试

(1) 由认证机构对样品进行检测,样品的结构、成分、生产工艺应同供应给消费者的产品一样。样的数量、抽样程
序、一致性鉴定规则及留样按照该产品认证的标准文件或检测方法予以规定。

(2) 用于检测的样品通常由检测实验室或由其他权威机构抽取。如果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检测实室里进行检测,可由
认证机构抽取供检测用的样品。经过检测的样品应在产品适用期内或证书有效内予以保存。样品保存的具体期限在
规定同类产品认证程序的文件中确定。

(3) 认证时的检测在经海关联盟认证委员会认可的可实施该产品认证所依据的标准文件中规定的检测项目的实验室
     进行。

(4) 检测结束且结果合格后,实施产品检测的检测实验室负责出具检测报告,并提供给申请人和证机构。检测报告副
    本的保存期限不应低于证书的有效期。检测报告副本保存的具体期限在同类产认证体系和检测实验室的文件中规定。

(5) 申请人应向认证机构提供申请决定中指明的文件,包括认证产品所适用的由联邦执行机关在职权范围内签发的
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文件。认证机构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包括这些文件中含的结果是否符合现行的标准文件、
这些文件的签发日期、产品结构或成分、材料、工艺的变化、适相关证书等)进行检查后作出签发合格证书或缩小
检测范围、或对有关文件中显示的所缺少的检测项进行补充测试的决定。

3. 工厂检查

工厂审查要求根据CCA相关文件进行,工厂质量保证体要求及所使用的文件相同。取得由Gosstandart认可过的
体系认证机构开展的ISO 9000管理体系认证可以相对简化工厂审查的过程。

产品证书中将指明对生产状况进行分析的相关信息和生产或质量体系认证的相关信息。

4. 签发合格证书

(1) 签发

认证机构对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进行评定。评定结果显示在评审员的结论中。根据该结论认证机构作出签
发证书的决定,办理证书并将其提交海关联盟经济委员会(http://fsa.gov.ru/index/staticview/id/70/  )注册。证
书只有在海关联盟经济委员会具备了注册号后才能生效(http://fsa.gov.ru/index/staticview/id/70/   )。

(2) 证书内容

根据认证方案的相关规定,证书中将注明所有作为签发证书所依据的文件。证书可以有附件,包含证书有效性所
涉及的具体产品的清单,必要时详细说明构成成分:

由同一生产者生产并且按同一要求认证的同类产品的类别。 

对证书中指明的产品(全套的、成套的)进行技术维修和修理用的已安装成套的构件及(或)备用零件产品(全套的、
成套的)。 

如果产品评定结果不合格,认证机构将签发拒绝签发证书的决定并说明原因。 

在强制认证时,如果产品符合对该产品规定的标准文件的要求则按照相关程序签发证书。

认证机构在确定证书有效期时通常考虑了产品标准文件的有效期以及生产或质量体系认证的期限(如果认证方案
中对此有规定) ,但证书的有效期不能超过5年。批量产品或具有使用(适用)期限的每种产品的证书效力不应超过
产品的使用(适用)期限,但不超过5年。 

如果产品的结构(成分)或生产产品的工艺发生了可能影响到产品是否符合标准文件要求的变更时,申请人应事先
将此信息通知签发证书的机构,签发证书的机构将作出必须对产品进行新的检测或新的评定的决定。 

 

获证产品附带的技术文件(技术说明书、标签等)和产品出售时附带的文件中应体现通过认证的记录并注明证书
的编号和签发日期。 

5. EAC标志的使用

(1) 获证商品应加贴相应认证体系批准的EAC标志。EAC标志不能小于5mm.

(2) EAC标志应由生产者(销售者)按照认证机构签发的EAC标志使用许可证加贴在获证产品上。

(3) EAC标志加贴在产品及(或)附有技术资料的包装上。EAC标志应加贴在每个获证产品单位不可拆卸的部分,
如果是加贴在包装上则应加贴在该产品的每一个包装单位上。EAC标志也可贴在标的旁边。

如果EAC标志不能直接加贴在产品上(如气态、液态和松散状的物品) ,则应把EAC标志加贴在包装上。在必要
情况下可以加贴在作为产品附属部分的标签或绑扎带(用于绳索、电缆等)上。对具体产加贴EAC标志的规则应
按照同类产品认证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4) 绘制EAC标志时应使其颜色与加贴标志的表面的底色彼此有一定的差别。给产品加贴合格志的方法应保证
标志的图案清晰,对外部的影响因素具有耐久性,以及在规定的产品使用期或适用期标志是经久耐用的。EAC
标志图案的制作可用雕刻、蚀刻、浇铸、印刷或其他能够确保满足对标志图的要求的方法。

6. 对获证产晶的监督

(1)  对获证产品的检查监督(如果认证方案对此有规定)将在证书和EAC标志使用许可证有效期实施,一年至少
一次,其方式是定期检查和计划外检查,包括对产品样品的检测和其他判定所销售的品持续符合认证时所确
认的规定要求而必需的检查。

(2) 确定检查监督的周期和范围的标准是产品潜在危险性的程度、生产的稳定性、生产量、是否建了质量体系、
实施检查监督的费用等。各类产品认证程序中明确了检查监督的范围、内容和程序。

(3) 有关消费者、商业机构及对获证产品实施社会或国家监督的机关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可对品实施计划外
     检查。

(4) 检查监督一般包括下列工作:

对收到的有关获证产品的信息进行分析; 

成立实施检查的委员会; 

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 

得出检查结果并作出决定。 

(5) 检查监督的结果将形成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中对样品检测结果和其他检查结果作出评定,获证产品
的生产状况和能否保留己签发的证书有效性作出结论。证明文件应在认证机构保存,副本给申请人(生产
者、销售者)和参加检查监督的组织。

(6) 如果产品不符合认证时所检查的标准文件的要求,或产品的标准文件或检测方法变更,或产的结构(成分)、
成套性变更,或产品的工艺要求、检查和检测方法、质量体系等方面变更,且变更导致品不符合认证要求时,
认证机构将根据检查监督的结果暂停或终止证书有效性,同时暂停或撤销EAC标志的使用权。

(7)  如果申请人可以通过与发证机构商定的整改措施消除被发现的不合格的原因,并且不用在认的实验室进行
重新检测即可确认产品符合标准文件要求,则认证机构可以作出暂停CU-TR证书有效性和EAC标志使用许可证
有效性的决定。如果通过整改措施仍然无法达到规定的要求,则证书的有效性将被终止,证书将被撤销。

(8) 有关暂停或终止证书有效性的信息由发证机构通知申请人、消费者、海关联盟经济委员会及其他有关的同
类产品认证体系的参与者。产品认证程序中明确了通知该信息的程序和期限。

7. 当产品不符合规定时的整改措施

(1) 在实施整改措施期间应采取以下措施

a. 在实施整改措施期间认证机构将采取以下措施:

暂停证书的有效性和EAC标志使用; 

通知申请人、消费者、海关联盟经济委员会及其他相关的认证参与者; 

规定完成整改措施的期限; 

检查生产者(销售者)实施整改措施的情况。

b. 在实施整改期间生产者(销售者)应:

确定被发现的不合格的范围:不合格产品的数量、型号、编号和批量; 

通知消费者、媒体、使用具有潜在危险的产品的有关组织。

(2) 完成整改措施后采取的措施

在完成整改措施并且结果满足规定要求后,认证机构将采取以下措施:

向生产者(销售者)明确,因实施整改措施前后产品已发生变化,整改后的产品应加贴新志,同时应在每种
具体情况下确定标志的特征和类别; 

通知申请人、消费者、海关联盟经济委员会及其他相关的认证参与者。

如果生产者(销售者)未实施整改措施或整改措施不能满足规定要求,认证机构将终止证书有性,并撤销EAC
标志的使用。

8)、通报认证结果。 

六、海关联盟认证EAC标志

海关联盟CU-TR标志mark为EAC:

 EAC标志的使用:

(1) 获证商品应加贴相应认证体系批准的EAC标志。EAC标志不能小于5mm.

(2) EAC标志应由生产者(销售者)按照认证机构签发的EAC标志使用许可证加贴在获证产品上。

(3) EAC标志加贴在产品及(或)附有技术资料的包装上。EAC标志应加贴在每个获证产品单位不可拆卸的部分,
如果是加贴在包装上则应加贴在该产品的每一个包装单位上。EAC标志也可贴在标的旁边。

如果EAC标志不能直接加贴在产品上(如气态、液态和松散状的物品) ,则应把EAC标志加贴在包装上。在必要
情况下可以加贴在作为产品附属部分的标签或绑扎带(用于绳索、电缆等)上。对具体产加贴EAC标志的规则应
按照同类产品认证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绘制EAC标志时应使其颜色与加贴标志的表面的底色彼此有一定的差别。给产品加贴合格志的方法应保证标志
的图案清晰,对外部的影响因素具有耐久性,以及在规定的产品使用期或适用期标志是经久耐用的。EAC标志
图案的制作可用雕刻、蚀刻、浇铸、印刷或其他能够确保满足对标志图的要求的方法。

 七、海关联盟认证证书查询

海关联盟合格证书海关联盟政府统一查询网址:http://public.fsa.gov.ru/rss_ts/

海关联盟CU-TR符合性声明海关联盟政府统一查询网址: http://public.fsa.gov.ru/rds_ts/

八、其他附录

关于合格证书申请资料要求

A、单批装运CU-TR认证证书要求资料:1、申请表,2、产品介绍(产品描述、规格书、说明书、使用手册)
3、商业合同;4、商业发票、5、产品图片,6、其他如有证书或测试报告,7、进口商)资料(境外公司所需提
交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Огрн)2)税务总局签发的企业税务登记证(инн/ kпп),公司详细信息(名
称、法定地址、法人代表、电话,传真、邮件)等;

B、批量有效期CU-TR合格证书申请要求资料:

1、填写俄白哈海关联盟CU-TR申请表、产品海关代码;

2、海关联盟境内代表(或进口商)资料(境外公司所需提交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Огрн)2)税务总
局签发的企业税务登记证(инн/ kпп),公司详细信息(名称、法定地址、法人代表、电话,传真、邮件) 
(如果我们提供海关联盟境内代表此项不需要);

3、俄文说明书或手册;

4、俄文passport技术护照(我们帮助准备);

5、图纸;

6、俄文标签铭牌;

7、产品外包装和内包装,产品照片,产品内部结构照片,产品标示和警告标记;

8、技术差异表;

9、ISO9001证书(验厂报告CIG023 );

10、供货合同和商业发票;

11、其他测试报告或证书(CB/CE证书);

12、样品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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